攝政 達賴喇嘛圓寂后至轉世靈童成年前代理達賴喇嘛行使職權者。又稱掌辦商上事務。
清朝,達賴喇嘛圓寂后,在靈童尋獲至下一任達賴喇嘛親政前,多在功德林、策默林、丹吉林、錫德林四大林中選定1名大活佛,經中央政府批準后擔任攝政。
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,七世達賴喇嘛格桑嘉措圓寂后,乾隆皇帝賞給丹吉林六世第穆呼圖克圖“諾門罕”名號,命其代理達賴喇嘛職務。此后,這一制度遂成定例。
攝政制度始自1757年,終于1951年,歷時近200年。由于西藏地方上層爭權奪利,以至數(shù)位達賴喇嘛英年早逝,因此由四大林活佛擔任攝政時間達136年。其中功德林八世、十世濟嚨活佛攝政32年,丹吉林六世、七世、八世第穆活佛攝政42年,錫德林九世、十一世熱振活佛攝政27年,策默林一世、二世活佛攝政35年。此外,七世班禪丹貝尼瑪、噶倫夏札·旺曲杰布、第十六任甘丹赤巴羅桑堅贊、木如寺活佛欽饒旺秋、堆龍德慶大札桑丹林寺活佛容增大札等均攝政數(shù)月至數(shù)年不等,而七世至十三世達賴喇嘛親政時間總共不足40年。
清朝,達賴喇嘛圓寂后,在靈童尋獲至下一任達賴喇嘛親政前,多在功德林、策默林、丹吉林、錫德林四大林中選定1名大活佛,經中央政府批準后擔任攝政。
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,七世達賴喇嘛格桑嘉措圓寂后,乾隆皇帝賞給丹吉林六世第穆呼圖克圖“諾門罕”名號,命其代理達賴喇嘛職務。此后,這一制度遂成定例。
攝政制度始自1757年,終于1951年,歷時近200年。由于西藏地方上層爭權奪利,以至數(shù)位達賴喇嘛英年早逝,因此由四大林活佛擔任攝政時間達136年。其中功德林八世、十世濟嚨活佛攝政32年,丹吉林六世、七世、八世第穆活佛攝政42年,錫德林九世、十一世熱振活佛攝政27年,策默林一世、二世活佛攝政35年。此外,七世班禪丹貝尼瑪、噶倫夏札·旺曲杰布、第十六任甘丹赤巴羅桑堅贊、木如寺活佛欽饒旺秋、堆龍德慶大札桑丹林寺活佛容增大札等均攝政數(shù)月至數(shù)年不等,而七世至十三世達賴喇嘛親政時間總共不足40年。